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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负责人解读《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信息录入:安塞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时间:2015-09-02  |  作者:管理员  |  浏览:2080



来源:陕西新闻广播  日期:2014-7-4  

  【主持人】早上好!各位听众,您正在收听的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评

  论部《秦风热线》,我是高峰,本期节目编辑丁芝茜。《秦风热线》由省政府纠风办和陕西广播电视台联合为您奉献,早晨7点30分到8点30分,欢迎各位通过am693,fm106.6陕西新闻广播或者登录陕西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品牌节目专栏”以及陕西网络广播电视台“听广播专栏”通过网络在线收听。

  【主持人】今天是7月4日,星期五,农历六月初八。首先进入《秦风气象站》,了解未来24小时省内的天气变化,稍后的节目时间里,我们邀请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负责人做客直播间与您共同关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办法的最新政策,这项热点政策怎样执行落实,具体规定怎样理解,请您收听我们今天早上的直播节目。

【出“秦风气象站”片花】

【播报天气】

74节目导听】

  (听众朋友,备受关注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已经从7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第一次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可以转移衔接,两种制度从国家层面打破了衔接“壁垒”。衔接办法的具体规定是什么?怎样执行落实?如何保障参保人员利益?今天早间7点30分到8点30分为您直播的《秦风热线》邀请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负责人与您对话,解释政策,解答问题,欢迎参与。《秦风热线》微博互动请搜索添加“秦风热线四个汉字加数字1066”;微信请搜索添加秦风热线汉语拼音首字母加数字1066”,直播热线029-85229491,85229492。)

  【主持人】听众朋友,正在为您直播的《秦风热线》,我请出今天做客直播间的嘉宾: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养老保险处处长 刘鹏程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养老保险处副处长 杜启光

  【主持人】听众朋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办法最近刚实施,这项热点政策怎样执行落实,具体规定如何理解,早晨7点30分到8点30分的直播过程中,您可以拨打热线或者通过微信微博和我们互动,直播时段的热线号码是:029-85229491,85229492,微博互动请搜索添加“秦风热线四个汉字+1066”;微信请搜索添加秦风热线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数字1066”。

【访谈提纲】

  1、国家制定出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背景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经过不断改革完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定型。2009年和2011年,我国分别进行了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 2012年实现了两项制度全覆盖,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到2013年底,全国参加养老保险总人数达到8.2亿人,其中城镇职工3.22亿人,城乡居民4.98亿人;领取养老金人数达2.18亿人,其中离退休人员8040万人,城乡老年居民1.38亿人。我国在经济发展水平还不是很高的基础上,用较短的时间建构起了世界上最大的养老保险体系,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我国养老保险在制度广泛建立、覆盖迅速扩展、群众普遍受益的同时,也有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部,以及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缺乏衔接政策,妨碍了劳动力和人口流动过程中的权益保障。这些问题,有些是设计和建立制度之初就预见到的,但当时还不具备解决的条件;有些则是在制度发展中新出现的,如果不尽早解决,也会阻碍制度积极效应的充分发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总结一些地区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加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2、《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暂行办法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两种制度,需要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主要涉及两类群体,一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在乡务农时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城务工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二是城镇就业不稳定的人员,未就业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业后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间交叉选择参保。这些人员在长达几十年的劳动生涯中,可能在两种制度中都参保缴费,需要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也就是说,参保人员无论是已经领取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是领取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都不能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了。

  3、参保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哪些具体规定?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就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如果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要先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然后将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也就是“先确定待遇领取地、办理制度内转续,再办理制度间衔接”。

  参保人员如果没有重复参加城乡养老保险,或者重复参加了城乡养老保险但还没有达到城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都不需要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秦风热线全新宣传015】

  【主持人】听众朋友,您正在收听到的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秦风热线》,我们节目由省政府纠风办与陕西广播电视台联合奉献,欢迎您继续收听。省纪委“秦风网”开设了“秦风热线”专栏,及时刊播直播图片和音频内容,欢迎上网浏览。听众朋友也可以点击陕西网络广播电视台和陕西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品牌节目专栏,选择在线收听。《秦风热线》微博互动请搜索添加“秦风热线四个汉字+1066”;微信请搜索添加秦风热线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数字1066”。欢迎您通过语音和文字信息参与互动、表达意见。

  4、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时,先要将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到待遇领取地,这方面有那些政策规定?

  暂行办法规定,确定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地,要按照国家《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即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来确定,具体办法是:首先考虑户籍所在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按照缴费满10年的办法确定,若在现参保地缴费满10年,待遇领取地就在现参保地,若在现参保地缴费不满10年,就在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地方领取待遇;如果在各个地方的参保缴费都没有超过10年,则转回户籍所在地领取待遇。

  暂行办法规定,对年龄偏大的,即男年满50岁、女年满40岁,距正常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0年的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要在原参保地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以确保其继续参保缴费、权益累计和待遇核定,待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后,转回原参保地办理退休和领取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转移接续,在缴费期间采取“随走随转”实时办理的办法,相对比较容易,领取时最后的参保地,就是待遇领取地。

  5、一些劳动者在同一年度既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又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者如何衔接?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按月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按年缴费,因此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在两种制度参保缴费的现象难以完全避免。考虑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较高,为更好地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暂行办法规定,对重复参保缴费的时段,保留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将本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时段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额退还给本人。

  重复缴费清退以后,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按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后,归集养老保险关系并计发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6、有的农民工,在农村时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城务工后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也都比较长,能不能以后领取两份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农村劳动时,应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缴费;在城镇从业时,要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缴费;劳动者在城镇和城乡流动时,不需要办理两个养老保险关系之间的转移接续,对以前的参保缴费记录予以封存保留,在到达城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后,对以前的缴费进行归集转移,最终享受一个养老保险待遇,不能重复领取两份养老保险待遇。

  如果参保人员同时领取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要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将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给本人,对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应全额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秦风热线》开播十周年片花之回馈听众篇】

  【主持人】听众朋友,今年7月28日是《秦风热线》节目开播十年,四季变换,社会前行。目前《秦风热线》已经成为省内广电媒体中集合舆论监督、行风投诉与政策法规解读、公共信息发布于一身的权威新闻热线直播节目。

  【主持人】在节目开播十周年之时,我们最应该回馈感恩的就是与我们相伴一路走来的各位听众,曾经在电波中的相遇定格着你和我追寻幸福的每一步印记,不管您此时身处何处,为何而忙,我们都为您送上深深的祝福和谢意!现在开始,每个月,我们将从通过热线电话、微信微博参与节目的听众中评选五名最佳听众,给您送上话费充值奖励,第一期最佳听众名单我们将在7月6日、7日的节目中现场公布,请您留意,更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收听关注和积极参与《秦风热线》的早间直播节目。欢迎您在直播时段投诉问题、咨询政策、发表观点。

  【直播间继续】

  7、请嘉宾说明一下政策具体执行过程中,如何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者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要办哪些手续?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是申请,参保人要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考虑到参保人员户籍地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不一定是相同的统筹地区,参保人也可就近向户籍地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主要考虑参保人员居住地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可能不一致,特别是有较多在城市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在年龄稍大时会返回户籍地居住的情况。允许他们就近向户籍地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可以避免参保人员为办理制度衔接申请而两地奔波,这也是坚持以人为本、便民服务原则的要求。

  第二是归集职保关系。这项工作是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完成,经办规程要求在“三个15天”,即45天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参保人要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是首先要提出申请,参保人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提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归集。

   8、国家出台“衔接政策”是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又一步举措,我省如何来落实好这项政策,有哪些安排部署?

  国家在出台《暂行办法》的同时,也制定出台了《衔接经办规程》,这两个文件政策性、操作性都很强。我省在今年5月转发了上述两个文件,对各市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我们还将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方式,集中一段时间广泛宣传培训,确保经办人员真正掌握政策,参保人员能够了解政策的主要内容,关注自己的权益保障。

  在暂行办法的执行过程中,我们将收集新的情况,尤其是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暂行办法能够全面落实到位。

  【7月4日节目导听】

   9186手机尾号为5632的听众留言:2011年他在城里打工单位给缴纳了几年职工养老保险,2013年年底返乡,由于没有衔接办法,之前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转不了,他目前缴纳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该怎么办?

  这位听众朋友可以继续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果再次到城里打工,仍然可以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要看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年限是否满15年,然后才能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如果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年限不足15年,也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再申请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如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年限比较短,自己也不打算再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就可以把原来已经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暂行办法规定,转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样,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也就要高一些。

  10、微信网友“自由飞翔”:自己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今年年底退休,他能不能享受这个政策?

  当然可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前提出申请就可以了。

  【主持人】听众朋友,您正在收听到的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秦风热线》,我们节目由省政府纠风办与陕西广播电视台联合奉献,欢迎您继续收听。省纪委“秦风网”开设了“秦风热线”专栏,及时刊播直播图片和音频内容,欢迎上网浏览。听众朋友也可以点击陕西网络广播电视台和陕西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品牌节目专栏,选择在线收听。《秦风热线》微博互动请搜索添加“秦风热线四个汉字+1066”;微信请搜索添加秦风热线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数字1066”。欢迎您通过语音和文字信息参与互动、表达意见。

  【秦风热线全新宣传016】

  11、微信网友“v2”:我在2010年的时候参加了“新农保”,目前在宝鸡打工,如果交满了15年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他到60岁退休时,能不能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账户,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标准领取养老金。

  这个也可以,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需要清退重复缴费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包括社会资助)。

  12、新浪微博网友“青金石”:自己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只有11年不够15年,到退休年龄时该怎么办?

  这位听众朋友没有说自己有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果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可以参加两种中的任意一种。若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如果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按规定可以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如果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可以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当然,也可以延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可以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如果一直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那必须延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至满15年后,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主持人】听众朋友,今天《秦风热线》的内容就是这些。7月6日、7日早间为您直播的《秦风热线》请您收听《党风政风一周声音》和《秦风反馈》,我们将对近期通过直播热线和微博微信参与节目的听众问题做出答复,也请各位听众反馈您的意见和评价。《秦风热线》节目主编高峰、监制刘天鹏、史宝军,总监制黄寿先,《秦风热线》由省政府纠风办公室与陕西广播电视台联合为您奉献,明天早上7点30分我们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