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到龄人员办卡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录入:安塞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时间:2015-09-01 | 作者:管理员 | 浏览:7680次 |
各乡(镇)、街道办劳动保障工作站:
根据农行有关要求及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从4月份开始,每月60周岁到龄人员需要自己按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农行卡号复印件及电话号码,便于下一个月的养老金正常发放。如果到龄人员没有农行卡的,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农行办卡,然后将身份证和农行卡号复印件交到政村养老保险经办人,并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备注在复印件上(如本人无电话可以备注儿女电话,便于回访),再由政村经办人交到所在乡镇,经乡镇审核信息准确无误、签字后上报县经办中心。否则延误养老金享受的一律不给补发。
一、资料报送时间规定
1、每月到龄人员必须在每月5号之前将本人的身份证和农行卡复印件上报政村。(例如:4月份报5月份到龄人员资料)。
2、政村负责人必须在每月10号之前将到龄人员资料汇总上报到乡镇。
3、乡镇业务经办人员整理全乡到龄人员资料,必须在每月15号之前报送到县经办中心进行审核。
4、包乡镇业务经办人员把所包乡镇到龄人员复印件资料审核无误,将到龄人员信息制成表格填入乡镇—政村—村民小组—姓名—身份证号码—农行卡号—电话号码,填写完整后必须在每月18号之前报送到待遇发放科,签字并注明时间。
二、具体工作要求
1、各乡镇业务经办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按照时间规定完成工作,否则造成养老金无法正常发放,损害待遇享受人员利益,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后果自负。
2、各乡镇要广泛组织宣传,使新的养老保险办卡须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安塞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
2014年4月3日
|